(2025)粤0113执14795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0 17:45:25 来源:
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朱玲、尤波、广州墨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案号(2025)粤0113执14795号,已变卖成交被执行人朱玲、尤波名下不动产。现拟从该不动产的变价款中扣除八年租金作为被执行人尤波的唯一住房租金保障,暂向被执行人尤波名下银行账户(账号:6228230127153265768,开户网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航城支行)发放部分唯一住房租金保障50000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卢飘飘、陈清舒 联系电话:020-3912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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