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5345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之二
发布时间:2026-03-20 17:47:59 来源:
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与被执行人黄翠雁、广州市舍予德健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案号(2025)粤0113执15345号,已拍卖成交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现拟向该不动产的买受人杨俊峰名下银行账户(账号:6212263602040439366,开户网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石支行)退税35933.43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联系人:卢飘飘、陈清舒 联系电话:020-3912267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