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1402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4 17:31:53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1402号
申请执行人石哲、被执行人林逸峰。
申请执行人石哲与被执行人林逸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林逸峰向本院申请要求保留最低生活保障,故在扣划的款项中向被执行人林逸峰发放14399元作为保留2025年5月至2026年3月(1309元×11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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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邓海峰、郭绍茹 联系电话:020-391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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