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341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5 17:42:21 来源:
(2026)粤0113执1341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被执行人:秦章印、郭瑞如。
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与被执行人秦章印、郭瑞如 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提交领款账户确认书、收款账户承诺书,要求将本案执行款退至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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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