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01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30 17:59:07 来源:
(2026)粤0113执101号
被执行人:线文兴。
关于本院执行被执行人线文兴罚金一案,被执行人线文兴应缴纳罚金100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存款127元,被执行人线文兴又向本院缴纳罚金1000元。现需将多缴纳的127元退付被执行人线文兴。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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