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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3执恢3188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30 18:08:52 来源:

2024)粤0113执恢3188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

被执行人:伍剑波、覃清彩

案外人: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与被执行伍剑波、覃清彩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案外人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价格,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伍剑波名下湘A38837号重型罐式货车(车架号:LZZTBXNF6AJ034842,达到报废标准)。以人民币29699元的价格成交现需支付案外人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费2000元、案外人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拍卖费297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刘小娟      联系电话:020-3912554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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