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4727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31 17:48:12 来源:
(2026)粤0113执4727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被执行人:谢春艳、陈苑斌。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被执行人谢春艳、陈苑斌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扣划被执行人谢春艳存款387314元、扣划被执行人陈苑斌存款26365元。现申请执行人提交结案申请书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故上述款项扣缴本案执行费7194元及(2026)粤0113执2188号案执行费7037元,退还被执行人谢春艳款项387314元、退还被执行人陈苑斌款项12134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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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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