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3793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31 17:49:34 来源:
(2025)粤0113执13793号之一
被执行人:吴尧丽。
案外人:陈建。
关于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吴尧丽罚金、责令退赔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成交被执行人吴尧丽名下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路与滨湖路交汇处蓝光·雍锦湾建设项目19栋( 19) 1单元23层1号房屋〔不动 产权证号:黔(2024)清镇市不动产权 第DZ0002941号〕。2026年1月29日,买受人陈建以人民币402713元的最高价格竞得。过户过程中,买受人陈建垫付税费21046.4元,现需退付买受人陈建。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刘小娟 联系电话:020-391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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