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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986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8 16:25:10 来源:

2025)粤0113986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黄桂春、周朝进、东莞市隆山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黄桂春、周朝进、东莞市隆山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东莞市隆山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粤SS0878号重型自卸货车得款41900元。上述款项扣除执行费 529 元,支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拍卖辅助费 419 元,支付广州市汉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评估费 1650 元后,余款 39302 元退还申请执行人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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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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