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674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9 14:59:34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674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李开华。
被执行人:廖勇祥、王杉秀。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开华与被执行人廖勇祥、王杉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申请书,申请将本案划扣被执行人廖勇祥投资的佛山市南海君伦酒店的执行款22909元退回佛山市南海君伦酒店的银行账户。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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