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5220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9 15:02:32 来源:
(2025)粤0113执15220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陈仁亮、李进松、张国浩、陈林、广州林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欧燕、钟小熳。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陈仁亮、李进松、张国浩、陈林、广州林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欧燕、钟小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拍卖被执行人陈林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丽家园福宁园17号楼703得款917449元,上述款项支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辅助拍卖费9174元,支付买受人蔡壮锐垫付的税费27523.47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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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