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4196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0 17:39:31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关于(2026)粤0113执4196号刘玉琼与广州市诺晟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本案被执行人广州市诺晟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已提起诉讼并已立案,执行依据未生效,现退回广州市诺晟医疗技术有限公司66001.65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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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