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巫兰花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审查一案(2026)粤0113执异164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17:43:05 来源:
吴秋平:
关于申请执行人巫兰花与被执行人吴秋平民间借贷纠纷(2025)粤0113执9147号一案,申请执行人巫兰花向本院申请追加陈俊华为被执行人。本院以(2026)粤0113执异164号立案受理,现已审查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粤0113执异16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申请人巫兰花申请追加陈俊华为本院(2025)粤0113执9147号案被执行人的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