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州泉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审查一案(2026)粤0113执异17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17:44:51 来源:
李献龙、白彩侠: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泉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亿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3)粤0113执12368号一案,申请执行人广州泉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李献龙、白彩侠、李云鹏、邱小亮、邱明亮、邱俊明、陈丕琼为被执行人。本院以(2026)粤0113执异172号立案受理,现已审查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粤0113执异17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申请人广州泉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案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