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潘浙海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审查一案(2026)粤0113执异18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17:49:28 来源:
黄灼伦:
关于申请执行人潘浙海与被执行人黄灼伦、黄惠添(已死亡)、吕运娣(已死亡)民间借贷纠纷(2025)粤0113执恢794号一案,申请执行人潘浙海向本院申请追加黄灼洪为执行人。本院以(2026)粤0113执异186号立案受理,现已审查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粤0113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追加黄灼洪为(2025)粤0113执恢79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二、黄灼洪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在实际继承黄惠添、吕运娣的遗产范围内对本院(2019)粤0113民初4173号民事判决中黄惠添、吕运娣所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