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5647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4)粤0113执5647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卢隆顺与被执行人邓晓冬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邓晓冬向本院提交生活保障金申请书,要求保留最低生活保障,故从本案执行款中保留7854元作为邓晓冬2025年8月至26年1月的最低生活保障。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