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0391号之一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7 16:52:20 来源:
(2025)粤0113执10391号之一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黄丽钦。
关于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黄丽钦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拍卖被执行人黄丽钦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碧桂园东苑滨江路20座T02的房产[产权证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4415号]并得款950740元。上述款项950740元扣缴本次执行费11907元、支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辅助拍卖费9507元、支付买受人黄淑莹垫付的税费28522.2元、为执行人黄丽钦一家预留租金144000元后,剩余款项756803.80元支付抵押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抵押债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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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