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5)粤0113执13315号申请执行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黄凯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0 17:28:11 来源:

                                  2025)粤011313315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黄凯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执行过程中,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新村绿怡1632A3楼的房产,所得价款582200元,上述房屋拍卖款分别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的拍卖辅助费用5822元、执行费7444元、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租赁费用后72000元,剩余款项496934元退付申请执行人。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联系人:黎智涛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