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10544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与被执行人陈丹莹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1 15:10:20 来源: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被执行人陈丹莹、案外人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与被执行人陈丹莹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拍卖了被执行人陈丹莹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33号3座1007房的不动产。产生的拍卖辅助费用为13213元。
现将拍卖辅助费用13213元退付给案外人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3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