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恢1665号申请执行人梁卫红与被执行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供销社、广州市番禺区供销社(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2 18:05:20 来源:
申请执行人梁卫红、被执行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供销社、广州市番禺区供销社(集团)公司、案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本院申请执行人梁卫红与被执行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供销社、广州市番禺区供销社(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分别拍卖了被执行人名下四宗不动产:
一、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万顷沙镇新兴路30号101室(首层)的不动产,产生的拍卖辅助费用为15737元,拍卖辅助机构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万顷沙镇1街253号的不动产,产生的拍卖辅助费用为40507元,拍卖辅助机构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三、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万顷沙镇1街267号的不动产,产生的拍卖辅助费用为9160元,拍卖辅助机构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四、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万顷沙镇1街355号的不动产,产生的拍卖辅助费用为10515元,拍卖辅助机构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现将上述拍卖不动产产生拍卖辅助费用退付给案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4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