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4047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4 16:59:38 来源:
(2025)粤0113执14047号
陈文举: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红与被执行人陈文举劳动争议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粤01民终1086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以(2025)粤0113执14047号案立案执行。本院向你邮寄本案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未能送达。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