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异18号异议人开平市金祥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四川顺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周媛、许顺聪追加被执行人一案
发布时间:2026-04-28 12:51:38 来源:
四川顺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媛、许顺聪:
关于申请执行人开平市金祥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顺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追加周媛、许顺聪为(2024)粤0113执8257号案的被执行人。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粤0113执异1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开平市金祥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执行中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