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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异94号申请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黎焕新、番禺市新基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变更申请执行人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17:58:13 来源:

2026)粤0113执异94

黎焕新、番禺市新基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黎焕新、番禺市新基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该案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要求变更其为(2000)番法执字第2375号案的申请执行人,并提交了《债权转让协议》等证据予以证实。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粤0113执异94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本院(2000)番法执字第2375号案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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