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2565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30 17:42:44 来源:
(2025)粤0113执12565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李志威。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李志威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2025)粤0113执12565号《通知书》,为被执行人李志威一家共5人在房屋拍卖款中保留6年的租金共计162000元,先行发放30000元给被执行人李志威。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