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3475号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祖峰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7 17:41:06 来源: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李祖峰、案外人微众银行微粒贷还款专用户:
本院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祖峰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到位12966元。申请执行人指定以微众银行微粒贷还款专用户领取本案执行款。
现将本案执行款12966元发放给案外人微众银行微粒贷还款专用户。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9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