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2384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7 17:53:26 来源:
(2026)粤0113执2384号
余南平:
关于申请执行人冉茂宇与余南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粤01民终57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以(2026)粤0113执2384号案立案执行。现因本院向你邮寄本案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未能送达。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