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3363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7 17:55:39 来源:
(2025)粤0113执13363号
被执行人:李永发。
案外人: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马群英。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李永发罚金、没收违法所得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成交被执行人李永发名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一环路1号荔城东区农贸市场第一幢14号商铺。2026年2月28日,买受人马群英以人民币793535元的最高价格竞得。现需支付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收费7935元,支付马群英在过户中垫付税费86331.59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联系人:刘小娟 联系电话:020-39122554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