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3525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9 11:42:28 来源:
(2026)粤0113执3525号
王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王震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已作出(2026)粤0113执352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王震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华南碧桂园漾翠苑17座401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94893号]。
因被执行人王震(王震,男,1988年6月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临清市烟店镇王集村126号,公民身份号码37158119880603XXXX)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王震公告送达上述裁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