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2241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1 18:17:57 来源:
赖杰志:
关于申请保全人江志辉与被保全人赖杰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0113民初63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具体执行标的需与执行法官确认),并承担本案执行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