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8790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1 18:22:24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孔劲滔与被执行人唐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拟评估被执行人唐番名下的一套车位,申请执行人预交了评估费2000元至本院账户,现已委托广东融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评估公司,应当将评估费2000元发放至广东融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胡宇亮、熊招华 联系电话:020-391259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