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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3719号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2 17:56:00 来源:

2026)粤01133719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海盛装饰材料经营部与被执行人陈全友买卖合同纠纷2026)粤01133719一案,拟申请执行的实际经营者发放本案案款1531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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