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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恢1140号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2 17:57:55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1140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广州崇润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郭健伟、梁柳娇、广州仪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宽带无限通讯有限公司、广州市裕建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浩德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民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筑波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软联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广州崇润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郭健伟、梁柳娇、广州仪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宽带无限通讯有限公司、广州市裕建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浩德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民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筑波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软联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广州崇润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对被执行人广州浩德化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 605-617 113 铺等30套商铺以物抵债,并垫付了辅助拍卖费用50000元,上述款项50000元支付给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z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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