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申请执行人金海鹃与被执行人李兴华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2025)粤0113执8773号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2 18:04:27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金海鹃与被执行人李兴华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拟向被执行人李兴华退回执行案款500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联系人:吴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68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