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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孙超与被执行人岳峰、崔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粤0113执恢295号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3 17:35:53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孙超与被执行人岳峰、崔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变卖成交被执行人岳峰、崔丹名下按份共有房产,拟从变卖所得价款中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3893元;向房产抵押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发放诉讼费和应优先受偿抵押债权即借款本息合计208951.25元,此款发放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指定户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联系人:吴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68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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