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异360号申请人卢志炜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17:42:45 来源:
(2026)粤0113执异360号
杨胜杰:
关于卢志炜与陈锐、广宁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王宗伟民间借贷纷一案,申请人申请追加杨胜杰为案件被执行人。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申请人申请书材料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如你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有异议的,通知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提交书面的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清单(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小程序上传)。逾期未提交的,视为你方没有意见和证据提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