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湖南蜜獾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广东巴塞德斯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粤0113执5770号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5 17:33:06 来源:
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蜜獾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广东巴塞德斯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粤0113执5770号,拟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放二审案件受理费12445.16元(账号:30200727094141,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联系人:方燕云、陈清舒 联系电话:020-3912267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