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6)粤0113执恢513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及(2026)粤0113执恢513号通知(送达询价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5 17:40:16 来源:

2026)粤0113执恢513

彭伟玲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彭敬活、彭伟玲、广州周耀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彭伟玲(被执行人:彭伟玲,女,1984102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陆河县东坑镇大新村委会一村10号。)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一、2026)粤0113执恢513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彭伟玲名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怡新路781206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10222]

二、2026)粤0113执恢513通知,通知如下:本院已对被执行人彭伟玲名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怡新路781206房进行了网络询价,现向你送达阿里拍卖网询2026042301539864号和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网询号:jdbdhouse2026042300737号)两份《网络询价报告》。上述两份询价报告,阿里平台询价结果为4067689.92元、京东平台询价结果为3758121元,经计算,平均价为3912905.46元。如你对该评估的财产价值有异议,需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未按时提出,则按该评估结果的平均价作为参考价作进一步处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人:邓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