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恢3607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5 18:12:46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邱友源与被执行人周丽梅、麦卫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拟为周丽梅保留生活必需费用每月1309元。本次发放2026年3月、4月、5月、6月、7月,共五个月,合计6545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人:丁助理 电 话:020-39122551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