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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3执10760号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5 18:15:19 来源:

                              2024)粤011310760号之一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雷红枚、李泽洋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过程中,已拍卖被执行人李泽洋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新城芳华花园洛涛居南区1幢之三301房产,所得价款1393193元,上述款项支付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拍卖辅助费用 13932 元、买受人吴炜垫付的税费 41795.79 元、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租赁费用后 100800 元后,剩余款项 1236665.21 元退付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人:黎智涛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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