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10544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与被执行人陈丹莹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8 17:37:18 来源: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被执行人陈丹莹、案外人冯岚:
本院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与被执行人陈丹莹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拍卖了被执行人陈丹莹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33号3座1007房的不动产。需向被执行人陈丹莹保留唯一住房租金63360元,被执行人陈丹莹指定收款人为冯岚。
现向案外人冯岚发放保留给被执行人陈丹莹的唯一住房租金6336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0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