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880号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张海英、马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8 17:39:28 来源:
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被执行人张海英、马纯、案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本院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张海英、马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拍卖了被执行人张海英、马纯名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东沙街83号503、505房的不动产。产生的拍卖辅助费用为50000元。拍卖辅助机构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本案执行款50000元可退付给拍卖辅助机构(案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0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