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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5275号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8 17:40:40 来源:

2026)粤01135275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湖南天晋泰科贸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天晋泰科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划扣了被执行人名下三湘银行总行营业部存款16401.59元,现由于该账户为质押账户,三湘银行对账户内存款享有优先权,本案现已另行划扣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16401.59元,本案已划扣被执行人名下三湘银行总行营业部存款16401.59元应退回被执行人三湘银行总行营业部账户。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人:何俊 刘晓峰      联系电话:020-391266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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