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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谢子若、凌惠萍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审查一案(2026)粤0113执异25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9 17:02:46 来源:

 

李曰盛、吴林檎、莆田市淘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谢子若、凌惠萍与被执行人莆田市淘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2025)粤01131474]中,申请执行人谢子若、凌惠萍向本院申请追加李曰盛、吴林檎为被执行人。本院以2026)粤0113执异256立案受理,现已审查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粤0113执异256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申请人谢子若、凌惠萍本案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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