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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惠州市欢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审查一案(2026)粤0113执异27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9 17:04:32 来源:

 

闫红霞、广州晨睿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惠州市欢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奥丰置业有限公司中介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01132408]中,申请执行人惠州市欢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广州盈辉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广州德恒投资有限公司、闫红霞、黄俊贤、广州晨睿投资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本院以2026)粤0113执异275立案受理,现已审查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粤0113执异275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申请人惠州市欢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案追加被执行人的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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