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299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9 17:16:23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299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陈小波。
被执行人:林东华、林桂枝。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小波与被执行人林东华、林桂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拍卖被执行人林桂枝名下车牌号码为粤A337VZ号汽车得款18152.50元,扣缴执行费172元,优先支付(2025)粤0113执保19932号案移送执行的受理费3414元、保全费2363元,支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辅助拍卖费用322元后余款11881.50元退还申请执行人。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