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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顺德区大良佳圆婚姻介绍服务中心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审查一案(2026)粤0113执异264号之一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9 17:22:20 来源:

 

广州往后余生婚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谢炳兰、李红枫: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顺德区大良佳圆婚姻介绍服务中心与被执行人广州往后余生婚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5)粤01137207]中,申请执行人顺德区大良佳圆婚姻介绍服务中心向本院申请追加谢炳兰、李红枫为被执行人。本院以2026)粤0113执异264立案受理,现已审查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粤0113执异264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追加谢炳兰为(2025)粤01137207号案的被执行人;二、谢炳兰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在未出资510万元范围内对本院(2024)粤0113民初864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广州往后余生婚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欠顺德区大良佳圆婚姻介绍服务中心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三、驳回顺德区大良佳圆婚姻介绍服务中心的其他追加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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