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13执3864号申请执行人蔡顺章、王树文与被执行人蔡汝棠、邓宗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17)粤0113执3864号
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蔡顺章、王树文与被执行人蔡汝棠、邓宗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审查,依据(2017)粤0113执3864号案《通知书》(保留基本生活保障),需向被执行人蔡汝棠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共15708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