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民初605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16:12:09 来源:
吕韶芳:
本院受理原告简巨安与被告吕韶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粤0113民初60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本案按原告简巨安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020元、财产保全费835.98元,由原告简巨安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