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4513号案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2 17:59:19 来源:
(2026)粤0113执4513号
叶劲思: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叶劲思、张晓华、广州市思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已作出(2026)粤0113执451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叶劲思名下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12号1座2003房产。
因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叶劲思(叶劲思,男,1978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白云区秀水塘东街42号,公民身份号码44011119781208XXXX)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叶劲思公告送达上述裁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