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948号一案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2 18:17:10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陈伟明、王飞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拍卖成交案涉抵押房产,拟从成交价款中向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6099元、4066元,向买受人王飞秀发放其已垫付应由被执行人陈伟明承担的房产过户所涉税费30495.27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吴春燕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68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